关于2019-2020学年我校大学生困难群体参加医疗保险相关工作通知

2019-04-03 08:52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浏览:839)

各二级学院:

根据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困难群体参加保险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宁社险管[2017]38号)要求,现就我校困难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有关工作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符合申请困难学生六大类型: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子女。(详见附件1困难人员身份认定范围)

二、身份确认:参保大学生符合以上困难人员身份认定范围的,须在每年向学校医保办提供由户籍地相关部门确认为困难人员身份的证明,其中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需提供户籍地总工会出具的2019年度享受待遇的证明,其余四类学生需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认定的身份证明(低保家庭成员和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需提供2019年享受待遇的证明)。

三、动态管理:二级及以上残疾、重点优抚对象和孤儿可按照学制进行参保;身份存在变化的低保家庭成员、临时救助的大重病患者和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实行逐年参保(学制为1)。

四、续保:对于2018-2019学年认定为“困难学生身份”的学生提供相关证明后即可按困难人员身份办理参保手续,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普通学生办理参保手续。校医保办将统一发放《bat365中文官方网站2018-2019学年困难群体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待遇学生名单》(附件2)。请各二级学院按照附件2中的名单,通知到每一位学生。

五、参保缴费:符合困难人员身份的学生,审核通过后个人所交保费予以减免。具体缴费事项待通知。

六、请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19年5月6日之前将①符合困难人员身份学生的证明材料(原件)②《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困难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认定汇总表》(附件3)“院”为单位统一递交至真知馆321院医保办公室。

  bat365中文官方网站学生处

2019年4月3日

附件【附件1:困难人员身份认定范围.doc已下载:17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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