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新专业预备案及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3-08-21 16:25bat365中文官方网站(浏览:799)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高教司函〔2023〕5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20 号)文件要求,计划2024年申报的新专业应在2023年完成新专业申报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专业设置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积极面向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增设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新兴专业。

(二)坚持交叉创新。按照四新建设要求,规划布局跨学科交叉专业,支持开展跨学院、跨学科专业,促进理工结合、工工交叉、工文渗透、医工融合。

(三)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发展规划。新申报专业应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设置符合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专业,充分利用好学校已有办学资源,保障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新申报专业应具备的条件

各学院(部)申报新专业,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新申报专业必须遵循整体规划、合理布局,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和发展前景。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应谨慎增设。

2.新申报专业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符合学历、学缘和职称要求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确保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

3.注重专业建设中的动态调整。新申报专业应符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相关要求和《bat365中文官方网站专业动态调整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统筹考虑新专业的设置。

三、工作安排

(一)预备案

1.9月6日前,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部)应从申报专业的必要性、可行性、预期毕业生就业前景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调研,并完成“bat365中文官方网站2024年本科专业预备案申请表”(附件1)的填报,经学院(部)院(部)长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真知馆112室,电子版发至邮箱77330376@qq.com

2.9月20日前,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拟申报专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3.9月30日前,教务处在教育部“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完成申报专业预备案工作。

(二)正式备案

1.2024年4月30日前,各院(部)已预备案专业依据新专业申报原则,结合学院(部)实际情况,填写备案专业申报材料(附件2)。再次组织校外业内同行专家开展申报新专业论证工作,对新专业申报材料进行论证分析,形成论证意见,并提交新专业申报材料。

2.2024年5月30日前,教务处审核申报材料并提交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一体化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公示。

3.2024年8月31日前,教务处完成教育部“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系统填报工作。

附件1:bat365中文官方网站2024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申请表.docx

附件2:备案专业申报资料.zip

教务处

                                         2023年8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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